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金〔2010〕64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

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自2010年起,正式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现将《山东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山东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促进财源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0〕61号),积极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支持“三农”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0〕116号)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我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指财政部门对年度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且贷款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是指县辖(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下同)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下同)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金融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中“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银统379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4类贷款。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平均余额,是指县域金融机构该年度每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的平均值,即每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之和除以季度数。如县域金融机构(网点)为当年新设,则涉农贷款平均余额为其设立之日起

的每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的平均值。

第三条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政府引导,是指财政部门建立奖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业发展。


(未完,全文共3023字,当前显示10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