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我市城区用电体制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报告

关于我市城区用电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报告

市供电公司

目前,我市城区用电管理体制不理顺,供电公司、物业公司、企事业单位住宅区、社区居委会等多种管理主体并存,用电安全、维护管理等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未实现供电公司管理到位的城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偏高,引发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成为民生关注的焦点。只有改革城区用电管理体制,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实现供电公司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同网同价”政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用电管理不规范,部分居民用电价格过高的问题。

一、城乡用电管理概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农电“两改一同价”(即农村电网改造、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从1998年起分期分批对农村电网进行了改造,对农电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所有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由供电公司“四到户”(管理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到户)“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管理,电价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目前每千瓦时0.5469元)。2002年4月1日,我市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目前,居民生活电价水

1平为0.5469元/千瓦时。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城区用电管理体制未同步改革,没实现供电公司直接管理。目前,供电公司抄表到户的台区69个,居民用户1.44万户;未抄表收费到户的供电台区(包括企事业单位家属院)还有245个,居民用户4.33万户,这部分用户的电费仍由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擅自加价收费现象严重,城区居民的到户电价普遍高于国家规定的每千瓦时0.5469元的标准。据了解,电价一般在每千瓦时0.6-0.65元之间,引发的价格问题日渐突出,居民电费负担重,意见较大,成为反映强烈和举报投诉的热点问题。

二、城区供电管理体制未全面改革成因


(未完,全文共2522字,当前显示77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