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方案
(试行)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思路
按照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大学的要求,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战略重点,围绕学校“三位一体”(高水平的学科群、高起点的创新基地、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费”)实施为契机,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等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自主选题创新性研究工作,推进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步伐。
二、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科研费”后,学校将加快青年教师和优秀在校学生的培养。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青年教师和优秀在校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引进一批学术造诣较深的优秀人才,形成一批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协同作战的科研大团队,建设一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平台并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攻克一批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产出一批标志性的科技成果,提高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引领广东省乃至全国相关领域的科技与社会发展。
三、基本科研费的安排与管理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稳定支持。根据学校自主科研工作特色与行业引领作用需求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使用;稳定支持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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