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5篇范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泰州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泰州市以外、本省以内的公务用车报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副局职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及省外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
1、公务用车。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老干部有关活动。
2、因私用车。工作人员因私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因特殊情况借用公车时,须经局长批准,并按相关廉政制度规定到办公室履行登记缴费手续,先缴费后用车。缴费标准参照兴机管[2008]16号文件执行,收费时一律开具正规财政票据。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在无公车可调度时,可视情况安排租赁车辆,确保执行公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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