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材料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09年度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09年度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与标准(修订稿)》(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要求,结合2008年度等级评定中车管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及辖区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标准为依据,通过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车辆管理所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车管所队伍管理、业务工作和服务水平,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我县公安车管工作理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的领导,大队成立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曾傢祥任组长,教导员赵建开任副组长,车管所负责人孙如明、办公室负责人字春华、秩序科负责人李冰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车管所,由车管所负责人孙如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车管所民警李晓波、罗于富、周兰平、李兵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全县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一)车管所。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照公安部《办法》、《标准》和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具体标准和工作;
(二)办公室。一是负责就评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二是负责评定工作的后勤保障,按照要求,保障车管所进行硬件完善和改造,购置相关服务设施和设备;三是负责对逾期未检、达到规定报废年限未办理注销登记等车辆进行媒体公告,并加强整个评定工作的新闻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车管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负责对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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