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动物防疫职责划分
县镇动物防疫职责
县级:
1.制定本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相关技术培训指导,动物防疫计划的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发放,防疫技术培训指导,防疫考核及验收。
2.动物疫病监测、汇总、上报,样品采集及按要求数量送市动物疾控中心,各镇样品检测及结果公布。
3.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诊断,防制措施制定及技术培训指导,撰写调查报告。
镇级:
1.本辖区内动物防疫组织实施,防疫技术培训,免疫反应处理及死亡处置,动物防疫档案填写、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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