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矿班组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提高班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质量、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努力把班组建设成为安全、文明、优质、高效、节能的工作单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标准化班组的建设与管理。第三条班组建设是以班组长为核心,以班组成员的素质提升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倡导敬业爱岗、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团结和谐,搞好班组文化建设,实现职工与矿山的和谐发展与共同进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矿长、矿党委书记全面负责**矿班组建设工作,作业区作业长和党支部书记负责本作业区班组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价、以及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矿党群综合科是班组建设的主管部门;各专业部门负责对班组建设中涉及本管理专业的有关工作进行安排、指导、检查评价和考核;各作业区是班组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据本办法推进本作业区班组建设工作。
第六条班委会由班组民主推选的3至5名组员产生,班委会参与班组管理并协助班长开展班组建设工作。
第七条班组长是班组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班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章班组建制
第八条班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6-20人之间,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增设或调整班组时必须由作业区向党群工作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请股份公司人事企管处同意后方可设定。
第九条班组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需要调整班组人员时,必须经党群综合科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并在每月1日前将人员调整情况上报矿班组建设主办备案。
第十条每个班组设1名班组长、1名兼职安全员、1名民管组长(民管组长可兼职班组安全员)。生产主线班组可另设1名副班长协助班长开展工作。班委会为班组领导机构,由班组长、班组长后备、民管成员、小组长组成。民管小组人员人数为3人或5人(不应有班长)。
第四章班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不断优化经济技术指标,执行标准化作业,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做好交接班。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和做到四不伤害。
第十三条在班组内部建立学习机制,不断提高作业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实施5s管理。保证工作场所整洁,物品摆放定臵有序。
第十五条开展民主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关心班组成员,致力于班组内部的和谐、友爱与互助。
第五章班组建设目标
第十六条班组建设的目标由班组全员讨论后集中产生。目标制定后,班组可通过公开的方式向班组成员公布,以激励员工不断进取,努力实现。班组长在每月月末的班务会议上,应组织员工对生产经营目标和员工个人目标进行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每半年(6月、12月份的班务会上)对愿景目标进行评价。
(一)班组愿景目标。由班组根据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点,员工的意愿,从持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班组管理效能所制定,作为班组共同努力和发展的方向。班组愿景目标的制定应清晰、完整、符合实际、定位先进,符合员工的共同心声,并应有相应的保证或提高措施。
(二)生产经营目标。即班组的年度挖潜目标和奋斗目标。班组根据矿生产经营目标、和作业区生产任务结合班组的工作性质、岗位特点制定,内容包括安全、质量、生产、设备、环境、节能降耗等方面,其内容和统计评价方法应与专业管理相一致。
(三)员工个人目标。即个人学习计划,内容包括职业规划、学习、成长、创新、奉献等。
第六章班组建设的内容
第十七条班组基础管理:
(一)文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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