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是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在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机关登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应当遵循依法、便民的原则,准确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
第四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第一类:由登记管理机关公开过的事业单位信息。如:是否在本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信息、事业单位年检结果等。
第二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中形成的事业单位历史档案信息。如:设立登记日期、历次变更结果、历次公告情况、已公开的年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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