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信息采集室建设规范
附件4:
标准化刑侦信息采集室工作制度
一、信息采集室是开展信息采集的重要场所,非工作人员或未经信息采集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采集室。
二、信息采集室必须由专人管理,信息采集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信息采集人员要求熟练掌握公安业务基础知识,有较强的情报意识和信息专业知识,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各类公安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查询和应用工作。
四、对于要求采集的信息,要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采集、存储和上报工作。信息采集率必须达到100%。
五、信息采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采集工作。必填项数据采集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其它数据项采集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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