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发展水平居全国先进地位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第三条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

1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

中央管理的企业可自行组织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将逐步过渡到从已认定为省(区、市)级的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确定。

第五条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每两年认定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4月30日。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

2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未完,全文共2662字,当前显示88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