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土地交付形式探讨
——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引起的思考亓林
内容摘要。政府国土资源局作为国有土地出让方,在为受让方办理完土地使用权证后,是否还要履行交付土地的具体义务。依据《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实行法定的登记交付方式,所以无需履行交付土地的具体义务。
一、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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