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特种养殖协会章程
盘县特种养
殖协会章程
(2009年6月1日第一届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盘县特种养殖协会。其英文名称是specialtypefeedassociationofpanxian,缩写为sap。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从事特种养殖的养殖、加工、销售、以及为其服务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是经过登记的合法的社会法人团体。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在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按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现实要求,为盘县特种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断推动盘县特种养殖事业的产业化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盘县畜牧兽医学会,同时受盘县科协、县民政局的指导,负责指导各乡镇特种养殖协会的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设在盘县大龙潭均巧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特种养殖业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开展会员单位之间、会员与其它行业之间的技术协作和经济合作;
(三)反映生产者的愿望与要求,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规范行业的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四)组织进行特种养殖业市场的调查研究,掌握市场动态,搜集、传递信息,为本行业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提供信息服务;
(五)组织推动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促进特种养殖业产业化进程和集团化经营,促进特种养殖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六)开展技术咨询,组织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从业者的科技素质;
(七)组织开展特种养殖业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进特种养殖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八)完成政府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凡从事特种养殖的养殖、加工、销售以及为特种养殖业服务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可申请参加本协会,成为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
凡对本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家、教授、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包括离退休者)可聘请担任协会名誉职务。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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