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青年安全文化 推动分局安全生产
安化乡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食品药品经营者必须证照齐全,并按照要求悬挂,不得租用、借用、转让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不得超范围从事食品药品经营活动。
二、食品药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上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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