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制度1汇总
共青团邯郸市委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一、出勤公示制
1、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有醒目标牌,方便基层办事。
2、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牌要摆放于桌面显眼处,以自觉接受基层监督。岗位工作牌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职务等。
3、每月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期考勤,出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首问责任制
1、对来访或办事的基层团干部或团员青年、群众,凡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办事对象应热情接待,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片真诚服务、一声再见相送”。
3、首问责任人对办事对象提出的咨询或需解决的事宜,凡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对于能办的事项,要当即办理或尽快办理;对于手续不完备的,还需要准备那些材料等,要一次性说清楚。
4、首问责任人对需转交有关责任人办理的事项,应及时转交,不得贻误。
5、对于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务,首问责任人应详细告知办理该事务的责任人或部室,如有必要应打电话联系。
6、首问责任人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责任人职责的,应予解释说明,不可借口拒绝。
7、对于不属于团市委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应给予解释说明,不可不理不睬。
8、首问责任人因没有尽责而被投诉的,经查实,要严肃教育处理,取消当年先进评比资格。
三、效能建设监督员制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基层团组织的监督,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团市委机关的良好形象,实施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制度。
监督员的主要权利是:
1、参加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会议;
2、了解团市委相关部门对所反映和转递的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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