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情报信息奖励制度
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安全维稳奖励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泸县教育局有关安全职责和安全教育管理及泸县五中工作的实际,为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和遵循“一岗双责”首问责任的要求,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拟定本办法。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去认真落实。
二、考核领导组
组
长:李志洪
副组长:陶道彬
王顺民
罗
江
张筱平
成
员:周锡冰
李清院
唐
强
邓能彬
曾
刚
古登华
朱兴无
易贞友
薛道平
(一)下设考核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清院(兼)办公室副主任:李万宏
(二)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考核数据收集和奖励办法的实施,考核结果报考核小组批准后执行。
1、按时及时收集安全工作计划方案总结;
2、按时及时收集各类安全责任书;
3、按时及时收集各种安全活动检查数据和文档资料;
4、按时及时收集各种学生保险特别是校方强制保险办理的数据;
5、按时及时收集各种值班到岗履责数据;
6、按时及时收集各种安全维稳加班数据;
7、按时收集卫生防疫及晨检工作数据;
8、期末及时测算各部门、年级以及各位教职工的安全奖励结果,并报考核小组。
三、考核办法
(一)集体奖励:实施《实施安全维稳部门、年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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