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管理规定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办学管理模式与企业接轨,突出个性化、特色化、企业化、信息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现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盱眙县道林职业培训中心
地址:盱城镇商贸中心六号楼三单元206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由童道林独资
属民办公益性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盱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范围是:
(一)办学层次:初中等层次办学
(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
(三)专业设置:计算机,又细分
(四)办学区域:济南市
(五)年招生规模:2000人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业余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
第六条学校设立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王福伟、于录艳、罗晓兵、崔静、尚道学等五人组成,任期为一年。理事长为王福伟。
其职权是: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订、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成员投票表决对以上某种方案的执行,过半数为有效,缺席算做弃权。修改章程应当报批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学校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
(未完,全文共1893字,当前显示6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