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托幼园所管理细则
托幼园所分类验收标准细则——卫生保健
c—11托幼园所领导充分发挥对卫生保健的领导作用
1.园长应明确自身对卫生保健负有领导责任。
2.了解卫生保健部门对卫生保健的基本要求,协调好园内的保健工作。
3.对园内卫生保健现状清楚。
c—12保健人员熟知卫生保健管理要求,熟悉业务理论能对常见疾病和外伤进行有效的处理,熟知保健设备的性能并能正确使用。儿童体检工作质量好。
c—13根据北京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制定具体的卫生保健制度,可操作性强。
c—14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总结符合要求: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针对本园卫生保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或年度的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
2.工作计划应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措施得力、可行。工作总结应对计划完成情况、工作成绩、经验体会、存在问题进行总结。
3.书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c—15卫生保健有14个工作记录,一张儿童体检表和儿童出勤登记。所记录的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卫生保健有8张统计表,统计方法正确,结果正确。
c—16卫生保健资料要有连续性,一般保留3年。
c—17儿童人园体检应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持有效体检证明及健康档案入园。儿童定期体检必须执行北京市儿童体检的现行要求。
检查次数、检查内容均要符合要求。
体检率二体检人数/当月在册人数
工作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有效指。
a.体检单位应为法定单位。
b.发放单位应为法定单位并盖有公章。
c.未超过有效期(每年一次)。
d.项目填写齐全。
e.人、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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