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政策
当前我国各地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综述
(一)
时间:2012-01-11来源:中国节能服务
文章类别:原创
作者:张志勤
核心提示:各地为贯彻这些政策纷纷出台合同能源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这些政策既有相同和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同和差异的地方,节能服务公司在不同地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予以关注。为了全面了解当前我国各地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笔者对各地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整理、分析和比较。关键字: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
自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文件下发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又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10〕110号《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各地为贯彻这些政策纷纷出台合同能源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这些政策既有相同和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同和差异的地方,节能服务公司在不同地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予以关注。为了全面了解当前我国各地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笔者对各地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整理、分析和比较。
一、各地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概况
截至2011年12月3日,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先后发布了适用于本地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各地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主要包括: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25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而制订的本地实施意见,根据《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地制订实施细则以及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制订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制度、节能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等。有的地方通过修订立法,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提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如浙江省2011年5月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供节能服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扶持和补助、奖励。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支出,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列支”。
二、各地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政策
各地提出加快培育节能服务市场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加大能源审计力度,由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并向社会公布,督促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吉林省提出,省内各级节能管理部门,要制定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根据能耗限额(标准),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对不符合能耗限额(标准)的单位,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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