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嘉兴市水利局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1.前言
(1)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2)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Ⅰ、Ⅱ、Ⅲ级)。
2.方案编制总则(1)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
②部委规章——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
③规范性文件——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④规范标准——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⑤技术文件——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⑥技术资料——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2)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3)方案编制深度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
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土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山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3)设计水平年
①建设类项目。工程验收后第1年。
②生产类项目。土建区以验收交付使用年为设计水平年;生产区以一定的生产期为设计水平年。
3.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增加工程项目特性表
突出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2)增加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介绍
如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
(3)土石方平衡
不能简单用“挖方-填方=弃方或借方”的方法计算平衡,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量、标段划分、运距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提出平衡方案。
(4)主体工程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评价
用扰动面积、土石方量、损坏植被面积、水土流失量及危害、工程投资等指标评价各比选方案(线路方案、场址方案),提出水土保持推荐方案。
(5)项目区自然概况应突出重点
①项目占地中各种地貌类型面积(如山区、丘陵区、平原区等),线路工程应分里程表述。不良地质区段应予说明。
②气象水文特点应突出年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反映降雨强度的一定频率的6小时或12小时最大降雨、年均风速、大风日数:年均气温、极端气温、最高和最低月均气温、无霜期、≥10℃的积温;临河及低洼场建设项目应说明场地高程、与洪水位关系。
⑧植被突出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植被覆盖率。④生态用水的来源和保证率。(6)水土流失现状
通过现场调查,参考区域最新公告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用表格说明项目区各级侵蚀强度的面积、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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