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临时用工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临时用工范围
临时用工是指为完成带有阶段性、临时性特征的工作而配备的人员。
第二条临时用工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原则上男性满55岁后不再聘用,女性满50岁后不再聘用。
2、热心于此类工作,有一定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从安排和管理,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和劳动技能,符合拟聘用岗位的工作要求。
第三条临时用工招聘与用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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