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统一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招用临时工应当遵循因事设岗、确有必要,职责明确、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学校负责临时工的统一管理;学校总务处负责临时工的具体使用和日常管理。
三、招用临时工从事各种临时、短期、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四、招用临时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㈠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㈡招聘人员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外地务工人员须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
关开的无违法乱纪证明,证明时效不得超过半年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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