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优秀范文5篇]
云环审〔2016〕119号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锌粉脱氟氯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批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锌粉脱氟氯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曲靖市罗平县罗平特色工业园区长家湾片区你公司锌冶炼厂内,占地7000m2(不新征土地)。拟投资2424.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拆除锌冶炼厂现有的回转窑脱氟氯处理系统,新建一套多膛炉脱氟氯生产系统(主要设备为2台Φ6000mm×10的多膛炉);拆除现有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新建1台二段式煤气发生炉;形成年处理高
—1—氟氯氧化锌粉3万吨的能力,产品方案为脱氟氯氧化锌粉29102.49吨/年。2015年6月项目取得罗平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投资项目备案证(罗工备案〔2015〕8号,备案证编码15530324c32108)。
我厅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多膛炉烟气经表冷、布袋收尘器收尘处理后,与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回转窑除尘尾气一并送往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尾气处理工序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50m高的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烟尘、so
(未完,全文共2197字,当前显示60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