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实施方案
汝法[2011]号签发人:潘瑞政
关于印发《汝州市人民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2011年11月10日,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汝州市人民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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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1日-11月18日)
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就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落实方案。
(2)集中办理阶段。(2011年11月19日-12月31日)
集中业务骨干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妥善审理、执结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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