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村干部管理的思考
新形势下加强税源管理的思考
一、新形势下国税系统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税源的精细化管理是推进税务管理科学化的关键。因此,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强化税源管理体现当代税收管理的发展规律。税制改革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将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主攻方向充分体现了当代税收管理的发展规律。
(二)强化税源管理是建立公平税收环境的必然要求。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是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的基础,是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通过户籍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措施,可以从宏观层面掌握整个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负担水平,从微观层面掌握具体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防止漏征漏管等问题,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
(三)强化税源管理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的重要内容。税源管理着眼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分析,重视搜寻和挖掘税源,为有效地实施税收征管扩大空间。加强税源管理便于掌握纳税户籍情况,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尽可能将有经营行为的纳税人纳入征管范围,减少漏征漏管户。有利于外部涉税信息利用,通过健全外部信息采集交换制度,缩小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差距,使潜在税源转化为现实可征管税源。
(四)强化税源管理是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经济—税源—税基—税收”是一个完整的链条。税源管理把税收与经济的内在联系作为其定义的基础,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经济与税收的关系,有利于掌握税源、控制税基和实现应收尽收,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发展。
二、国税系统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8年,韶关国税系统共有税收管理员216人,登记在册的纳税人有26417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33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4410户,个体工商户19774户,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数为122.3户。全年完成税收收入584,944万元。近几年来,韶关各级国税部门高度重视税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税源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导致税收征管职能弱化。随着税收管理员的职能逐步由“管户”为主过渡到“管事”为主,虽然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但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发现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在税源的管理上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出现脱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服务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户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逐渐凸现。
(二)部分税务人员认识不足,导致税源管理流于形式。税务机关内部有些工作人员对税源管理工作认识不足,导致税源管理流于形式。尤其是对重点税源的掌握与管理,通常分析比较肤浅被动,说明不了深层问题,没有给予重点税源足够的支持,导致税源流失。另外,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只是表面上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款实现和缴纳情况,实行的是粗放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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