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定(初稿)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使用公司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能耗,安全行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是指公司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办公室指定专人做为公司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第四条公司用车分为部门用车和办公室用车,部门用车原则上仅限本部门使用,非特殊情况,办公室不再另行安排车辆,部门用车平时主要由部门经理驾驶,部门经理为车辆日常使用责任人(如部门经理未取得驾驶证,用车需向办公室申请,部门不再单独安排车辆)。办公室用车用于每天定点接送员工和其他工作性事务用车,办公室司机为车辆日常使用责任人。
特殊情况下,如公司重大事务或其他事务需要但不影响部门工作的前提下,部门用车办公室有权调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养路费、年检、牌照办理等手续工作,由车辆管理员办理,所需费用实报实销。
第六条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事情紧急情况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如遇同一时间用车人员较多,无法满足用车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交通工具。
第七条每辆车均设置车辆行使记录表,使用后应记载使用人、行车里程、时间、地点等,在发生违章或车辆损坏,由于没有记录而找不到相关责任人的情况下,由车辆的日常使用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八条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即只限指定车牌车辆使用),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发放,每次使用完毕后交由办公室进行充值,车辆责任人同时填写提交《油卡充值申请单》,办公室做好记录、存档。
第九条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警告、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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