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材料
**职业大学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考核细则(试行)
被考核单位:
总分:
考核内容
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要求
得分
一、
领
导
重
视
,
组
织
机
构
健
全
,
保
障
措
施
有
力
22分
1
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3分
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不得分
2
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单位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创建工作4次以上
5分
研究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创建工作会议记录少一次不得分。
3
单位领导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学习宣讲民族理论、宗教政策,在创建工作中做出表率。
6分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得分
4
将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目标,有创建工作长远规划,每年都有工作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2分
纳入部门党建工作目标(工作规划)得1分,有创建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得1分。
5
建立健全创建活动联席会等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创建合力;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分
各项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健全不得分。
6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经费充足,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3分
经费充足得2分,基础数据资料准详实得1分
二
宣
传
教
育
扎
实
有
效
、
创
建
氛
围
浓
厚
21分
7
开辟宣传牌、电子屏、广播、学习园地、文化长廊等固定宣传阵地
5分
根据氛围营造情况酌情评分。
8
(未完,全文共1795字,当前显示5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