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意见
关于《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
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形成部门联动,有效制止和查处我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特出台关于我市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该《意见》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联动机制的组织架构
我市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决定》中成立了我市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于领导小组规格非常高,仅针对与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相关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因此,为更好地衔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之间职能,《决定》规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并授权政府文件就联席会议的职责作出规定。因此,《意见》明确,市人民政府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市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负有查处职能的部门包括国土、规划、建设、房等职能部门和发改、林业、公安、工商等配合部门,以及各城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等。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实际
1情况通知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也可以邀请市纪委、政法委、综治办、检察院、法院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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