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外出写生管理制度最新
建筑学院
关于学生认识实习(外出写生)课程请假的规定
根据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建筑学专业学生设有认识实习(外出写生)的课程安排。为保证教学过程的完整性,使学生充分参与各个教学环节,特对学生认识实习(外出写生)课程请假做出如下规定:
1.外出写生是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学学生必修的校外实践课程,计入学生毕业成绩,原则上不得请假。
2.学生外出写生前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每个班级必须实行分组并选出组长,各组学生要服从组长管理,各小组长要指导教师要求按时点名并及时上报指导教师。点名不到者按旷课处理。
3.各组学生及组长必须服从专业指导教师统一领导,不听指挥、擅自行动者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学院通报批评、警告处分。
4.因身体原因不能外出参加写生、采风的学生,经辅导员审核确认后出具证明,并持医院病历与诊断证明,到建筑学院教学副院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外出写生途中学生因身体原因请假,由指导教师确认并记录。
5.对于不服从指导教师管理、擅自脱离集体活动者按旷课处理,成绩为不合格。同时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旷课期间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发生不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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