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影响电力业扩报装速度的因素及解决方法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业扩报装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客户业扩报装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系统的供电服务水平,依据《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营销„2007‟49号)、《国家电网公司电气化铁路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09‟130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业扩报装管理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0‟98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扩报装工作应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以sg186营销系统为技术支撑,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
第三条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供电服务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等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五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营销部门负责业扩报装的一口对外,并组织协调发展策划、生产、调度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的相应工作。
第六条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规范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高效、信息共享、过程可控。
第七条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按照“办事公开”的原则,在供电营业场所、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省公司营销部是业扩报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业扩报装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发展策划、生产、调度等部门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系统方案审批,对地市供电单位业扩报装工作实行全过程服务监督、质量控制与管理考核。
第十条各地市电业局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全面管理及业务指导、监督工作,负责业扩流程相关政策的制定、解释,负责组织召开业扩报装协调会议,对业扩报装工作实行服务监督、质量控制与管理考核。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局)负责承担管辖范围内的业扩报装的具体业务处理。统一受理客户报装接电申请,牵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开展业扩报装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客户反馈业扩办理进程信息。
第十二条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局)应主动做好与配电业务的有效衔接,及时传递业扩报装信息,协调业扩接电与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的合理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应的业扩流程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停电次数,缩小停电范围。
第四章业务受理
第十三条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局)通过供电营业厅、95598客户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服务渠道受理客户新装增容及变更等用电申请,对通过95598客户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提交用电申请的客户,业务受理人员应主动及时与客户联系,引导办理后续业务。
第十四条应主动向客户提供《业扩报装业务办理告知书》,告知报装申请必备资料清单及办理程序,同时应明确告知客户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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