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贸学校大门口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公安分局统一部署,为加强反恐防暴,打击犯罪,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对学校大门口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做如下重申:
一、本校人员入校管理
1.凡本校教职工(含外请老师)、学生、参加培训人员、临时工、承包食堂人员、送货人员、在校施工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入校,并在入校前主动出示证件。
2.凡无有效证件者,需向门卫值班老师说明情况。经值班老师确认同意后,方可入校。值班老师无法确认的,应由主管部门领导派人来接,否则,不准入校。
二、外来人员入校管理
1.所有来校办事人员,必须先电话预约,经会见人同意,填写会客登记后,由会见人负责将客人接入、送出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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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