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市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的实施方案[五篇材料]
江油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18号)和《江油市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江府办„2009‟120号),就江油市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方案。
一、建设规模标准化
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要尽可能选在临近街道或靠近乡镇机关大院醒目的地方,尽可能方便群众。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按照一类乡镇200平方米、二类乡镇150平方米、三类乡镇100平方米的面积进行建设使用。
二、机构名称标准化
乡镇、街道设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参见《关于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识”、“96196政务服务公告牌式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布局”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政中心[2009]37号文件)。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识:
1.标识牌规格为。根据场地制作适当比例的标识牌(如长5米,宽1米)。
2.材质。白底红字(如木工板贴白色铝塑板作为底板,红色pvc字贴红色亚克力面板)。
3.字体:宋体字,中英文对照,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臵横排固定。英文:xxx为乡镇、街道的拼音
镇:governmentaffairsservicecenterofxxxtown乡:governmentaffairsservicecenterofxxxtownship街道:governmentaffairsservicecenterofxxxstreet
三、窗口设置标准化
办事处、
一、二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
育、国土和城(村)建、林业和农业、广电、惠农政策和农村财务、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等服务窗口;三类乡(镇)设立惠农政策和农村财务、民政和劳动保障、计生和广电、农业和综合咨询等组合式服务窗口,有条件的乡镇也可以增设其他窗口。
四、内部管理标准化
(一)人员选配: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成立领导班子,由党委、政府集中统一管理,一名副职亲自抓并兼任中心主任,具体负责中心建设和管理。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安排窗口工作人员。
(二)办事制度:
1、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
2、实行限制办结制。分项目印制办事指南,按照流程确定并承诺办结时限,实行法定办结时限公示制、承诺办理时限公示制和延期办结告知制。
3、实行责任追究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完善考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4、健全投诉举报制。设立投诉窗口和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五、内部设施标准化:
(一)装修格调及颜色搭配:
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以蓝、白色为基调,墙面为白色。
(二)、办公设备:
1、窗口柜台。统一按高75厘米、台面宽75-100厘米、台面颜色为黑色,柜身为白色墙砖。
2、根据业务的需要配备电脑、打印机,有条件的乡镇尽可能统一配备
办公桌、座椅和文件柜。
3、便民设施。至少配备两组联体座椅,有条件的乡镇可配备其他设施。
(三)、工作牌:
中心工作人员应该挂牌上岗,工作牌长11.4厘米、宽8.4厘米;柜台应设臵座牌(19.1cm×8.8cm),工作牌(座牌)上应标示出部门名称、工作人员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等。(参见《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统一佩戴工作牌上岗的通知》川政中心[2008]25号文件)
(四)、窗口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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