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现状及对策
供销社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年多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各级政府涉农部门和相关单位都在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但共同引导、积极帮扶形成发展合力能力还有欠缺,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还水平不高。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创新经营机制,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的改革发展总体要求。供销社是农民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由其主导农民专业合作发展,有四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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