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用车使用与管理规定1
公司业务用车使用与管理规定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负责人申请派车,办公室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2、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予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3、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办公室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第二条
车辆使用
1、使用人必须具备驾照。
2、使用人于驾驶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轮胎、外观等),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否则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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