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达标认定验收工
【发布单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文号】
闽经贸市场〔2008〕565号【发布日期】
2008-09-03【生效日期】
2008-09-0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福建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
安全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8〕56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食安办: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粮油、肉禽蛋菜、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按照商务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两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性
中秋、国庆节是我国重大的传统节日,也是居民集中消费的高峰期、市场敏感期,尤其在物价涨幅偏高仍是当前市场的突出问题的情况下,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仍不可掉以轻心。各地经贸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节日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确保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首要任务抓好。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节日市场供应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两节期间粮油肉菜等主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维护节日市场繁荣稳定,保障居民消费需求。
二、强化措施,保证两节市场商品供应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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