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
郑州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你遭遇过停车难、乱收费吗。你被乱停车影响过出行吗。
一说起这个话题
想必很多有车族都是一肚子憋屈今天,小i带给你一个好消息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正式对外发布了。如果你对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
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截止日期:2018年9月21日传真:0371-67446680电子信箱:
lifazhengqiuyijian@126.com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702室)邮编:450006
8月20日,《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发布,规定了多项新措施、新办法。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当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停车收费人员未按照规定出具票据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用;共享单车骑乘人不按照规定规范停放共享单车的,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等。摘自:i郑州微信公众号
快来看看都有哪些内容吧
1新建停车位应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根据《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停车位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停车场。配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后,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审批的总平面图,对停车场建设进行规划核实;凡配建停车场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有关工程建设要求的,不得通过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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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