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换届程序
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程序
一、基层工会换届基本程序
(一)本单位工会换届工作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二)工会委员会向单位党组织(行政负责人)汇报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提出具体方案。
(三)向单位干部职工宣传工会换届工作,宣传《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条例》、《女职工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做好工会换届筹备工作:
1、登记工会会员(发展新会员)。
2、分配代表名额。
3、拟写行政和工会两个工作报告。
4、准备选举办法及有关材料。
(五)划分工会小组和工会分会。
(六)选举工会小组长和工会分会委员、主席、副主席。
(七)以工会小组和分工会为单位选举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人选。
(八)根据建议名单,征得单位党组织同意;向上级工会递交《基层工会换届申报表》。
(九)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换届申报表》予以批复。
(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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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程序:
1.由大会主持人主持大会,宣布大会开幕(或作开幕词)。
2.行政负责人作行政工作报告。
3.工会负责人作工会工作报告(包括经费情况和女职工工作情况)。
4.进行选举:①通过选举办法;②通过监票人名单;③宣布计票人名单;
④清点人数(到会数达到应参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可以开会);
⑤检查票箱,加封落锁;⑥发放选票;⑦划票;⑧投票;
⑨打开票箱,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⑩计票;
⑪宣布选举结果;
⑫三个委员会分别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
⑬新任工会主席、经审主任、女工主任表态发言;⑭宣布会议闭幕(或作闭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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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填写《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
(十二)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进行批复。
二、基层工会换届有关规定
(一)代表名额组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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