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府办〔2012〕
号
印发阳山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阳山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阳山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了有效治理农村“脏、乱、差”环境,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及城乡清洁工程,大力改进农村生活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乡镇开展以清理垃圾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先以阳城镇和岭背镇为试点,每个乡镇选择1-2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取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基本解决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内容
按照贯彻“桥头堡”战略、建设山水宜居城市,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富民强县建设步伐的要求,以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为载体,以清理整治农村垃圾为突破口,以建立农村垃圾收运管理为核心,以辖区内的国道、省道、县道沿线和连江河、岭背河、七拱河河岸两旁村庄的垃圾治理为重点,对全县乡
2镇农村垃圾进行综合整治,治理到村民小组一级,县计划以阳城镇、岭背镇为试点,其他乡镇各选择1-2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三、整治目标
各乡镇要立即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要力争通过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农村垃圾统一堆放、统一收集、统一清运,对生活垃圾进行初步分类,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清运率达100%,处理率达100%,农村改厕率80%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目标,使全县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根本改善。
1.基本要求。农村环境整治要求有“四个一”,即有一个垃圾整治的年度计划、有一支专职的环卫队伍、有一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有一套环境卫生保洁运行管理制度、有满足需要的垃圾收集池(屋)及收集点、运输车辆等。垃圾集中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处理,杜绝在道路两侧、溪流、河道随意倾倒垃圾现象,“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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