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银行内部账务核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内部账务核对(以下简称内部对账)工作,保证会计账务记录真实、完整,根据《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对账是指对账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将内部账务核算信息与其他账簿记录及有关资料进行相互核对、确认的重要会计行为。
第三条内部对账是会计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各机构应高度重视内部对账工作,各级财务会计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内部对账工作,其他部门和机构密切配合,确保内部对账岗位设臵、对账范围、对账周期、对账流程及对账报告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内部对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对账结果真实反映会计核算、业务过程和处理结构的信息。
(二)及时性原则。对账工作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对账结果。
(三)相互制约原则。对账岗位设臵、对账流程和对账报告应体现岗位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实现加强内部控制的目标。
(四)差别管理原则。不同内部账户的对账,按照内部账户类型、级别和涉及业务性质的不同,采取差别化对账方式和对账周期,提高对账准确度和效率。
第二章对账岗位设臵
第五条内部对账应设臵对账管理岗、对账审核岗和对账检查岗。对账管理岗负责内部账务的核对工作,对账审核岗负责对账复核工作,对账检查岗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对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账检查岗应由比对账管理岗高一职级的员工担任,支行对账检查岗由派驻营业部经理担任。
第六条对账管理岗、对账审核岗和对账检查岗必须严格分离,记账岗位与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离,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回原岗位处理。
第三章对账范围
第七条内部对账范围包括:
(一)根据会计科目分类,对账范围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
(二)根据内容分类,对账范围包括账实、账款、账据、账账、账表、台账、内外账核对。
1、账实核对是指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实有数额核对相符,如投资账簿与债券托管户之间的核对,表外抵质押账簿与抵质押品的核对,保证账实相符是内部对账的基本要求。
2、账款核对是指现金日记账等与现金、银行存款款项核对相符,如行政备用金日记账与备用金账户余额之间的核对。
3、账据核对是指会计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或记账依据核对相符,如贷款账簿与贷款借据之间的核对、贷款系统台账与贷款合同、借据的核对。
4、账账核对是指各种会计账簿记录之间的核对,包括总账各账户之间、总账与明细账之间、总账与日记账之间、明细账与明细账之间,如总分行往来账的相互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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