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确保公司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现金管理的安全、有效,强化资金运转过程中的约束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用金是指为保证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用于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途提前借付给职工的款项,以现金支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办理零星采购和零星开支借款、会议准备金和确需支付备用金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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