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考评及奖励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强化绩效管理的积极作用,进而达到构建积极、和谐、高效工作氛围的目的,公司决定自2013年起对从事管理、服务及支撑工作的员工实行季度考评,并给予获得优良考评结果员工相应奖励,现就考评及奖励的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定义
1、本办法所称的考评,是对被考评员工的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劳动纪律、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的综合考评与评价。
2、本办法考评对象为。管理、服务及支撑部门的员工(不含部门经理)。
3、本办法所涉及的奖金,是公司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给予表现优良员工工资之外的奖励。
二、考评原则
1、本法拟定的考评以被考评人员的业绩报告为基础,采用公司全员评价、部门内部评价、部门经理评价及公司领导层核准的方式确定考评结果。
2、被考评人员对不满意的考评结果具有申请复核权,确保每位被考评人员拥有表达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考评内容
1、本办法拟定的考评包括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劳动纪律、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及工作成效等内容,由综合部据此拟定考评表格予以界定。
2、被考评人员根据其当季工作情况向综合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1)本职工作完成情况;(2)完成或进行中的重点工作(项目)描述;(3)工作特别贡献说明(包括向公司提交的合理化建议、为公司争得的荣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等)等内容的业绩报告,并以此作为供公司相关人员考评参考依据。
四、考评办法
(未完,全文共2079字,当前显示5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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