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统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制度
1.目的
规范全院医护人员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更好的为医保新农合患者服务。
2.服务对象
市医保、新农合患者3.适用范围
医保服务科、临床科室、信息科、财务科等4.工作要求
4.1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考核全院各临床科室医保新农合工作,促进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
4.2制定医保新农合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办法,医保服务科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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