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电务集团
第二十四章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24.1.总则
24.1.1临时工程应结合工程所在地区特征、赣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施工期限,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合理、节约用地、有利于增加本企业经济效益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修建标准应符合安全、防火、防洪、卫生、环保和业主的有关规定,既美观实用又能满足生产及生活的需要。
24.1.2为了统一整个项目所属各单位修建临时工程的标准,特制定本办法。各项目部、架子队在规划临时工程时应照此执行。
24.2.临时工程的分类及内容
临时工程按其规模大小和使用性质划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小型临时设施和临时房屋两类。
24.2.1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必须修建的大型临时建筑物和过渡工程。
24.2.2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的主要内容
通往砼拌合站、填料拌合站等场地的便道、便桥,通行汽车的运输干线及其通往隧道、大桥、重点土石方等重点工程的汽车运输便道等;
为解决工程用水而铺设的管径在100mm及以上为临时给水干管路;
大型砼拌合站、填料拌合站等场地土石方及圬工工程;
24.2.3过渡工程。包括为维持既有运输设施的安全和不间断运营而需要增设的临时性便线、便桥和其他建筑物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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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4小型临时设施(简称小临)和临时房屋的主要内容(1)为施工或运输而修建的小型临时工程设施,如通往中、小桥、涵洞等工程和各项目部部、架子队驻地以及料库、车库的运输便道引入线;工地运输便道、施工便桥;由干线到工地或驻地的地区通信引入线,电力线和地区给、配水管路等;
(2)为施工或维持施工运输而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如临时给水的水井、水塔、管路等设施,临时信号、临时通信(地区线路引入部分)、临时供电等工程;
(3)施工及施工运输所需修建的临时生活房屋、文化教育及公共房、生产房屋(如发电站、空压机站、材料厂、库、堆料棚等)和办公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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