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阳江阳东区农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范文合集

阳江市阳东区农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农村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创建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实施方案和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建设项目是指我区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及全域推进新农村建设涉及政府奖补资金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条农村建设项目由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履行好农村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职能,做好业务指导。

第二章项目决策

第四条农村建设项目由自然村村民理事会和所在村委会围绕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对照新农村示范村创建标准,按

1照缺什么补什么,民主协商安排行政村的建设项目。

第五条农村建设项目由村委会、镇政府负责组织申报,报区委农办审核后报阳东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实施。各镇政府应对批复的农村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第六条村委会根据已批复的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各自然村的项目建设方案,区住建局和镇政府负责指导,在征求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等部门意见后,由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第三章项目审批

第七条估算总投资6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下同)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农村建设项目,区发改局根据已批准实施的农村项目建设方案直接核准项目招标方式,不再审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估算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农村建设项目,按《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审批程序办理。

第八条估算总投资6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农村建设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投资估算。

第九条农村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及施工设计方案,按照创建示范村要求,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落实,镇政府为规划实2施主体。

第十条农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由镇政府根据村庄规划和项目需要负责组织申报,区国土部门出具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农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区住建局审定,并出具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农村建设项目建设方自行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报区环保局审批或备案;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建设项目须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或报告表)报区环保局审批。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包括道路硬底化、路面拓宽、会车平台)和危桥改造项目,按交通部门建设方案的规定和审批程序执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方案,按规定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规定编制项目预算。

施工图设计应按照《阳江市省定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图集标准》(以下简称《图集标准》)进行设计,确定项目施工图预算价格。

项目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和建设项目所必须支出的其他费用。


(未完,全文共3783字,当前显示12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