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长兴职教中心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体建设目标是:2013年至201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两年建设期内,通过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实行“三共三双”模式,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培训基地建设,建立较完善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长效机制,构建较为完备的一体化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课程体系,使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更加符合现代企业人才培养的需求,通过课程体系改革带动培养方式的改变,打造培训工作品牌。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质量,增强规模化、系统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使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从数量到质量大幅提升,高技能培训人数增长至500人以上。认真探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方式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培训、鉴定和考评制度,认真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基本规律和方法,为进一步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二是校企合作提升培训能力;三是基地建设项目经验交流及总结评估。
第四条项目建设以“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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