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细则(全文)
土地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土地登记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
一、监管任务
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土地登记的权利人登记信息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监督土地登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过程中提供的申请书、身份证明、权属来源、地籍调查资料、地上附着物权属、完税凭证等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事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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