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乡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旅游景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外[2004]59号
颁布时间:2004-11-3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旅游景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我省旅游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广东省旅游景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外经金融处)反馈。
2004年11月3日附件。广东省旅游景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旅游景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我省旅游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旅游景点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景点资金")是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我省(不含深圳市)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走出去及假日经济"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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