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支持人员“离岗创业”
云南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
2015年05月14日09时41分00秒来源:昆明信息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近日,省人社厅出台人社工作服务全省稳增长10项措施。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这些政策和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据悉,省人社厅启动开展的“人社工作服务百家企业专项行动”,将组织全省人社部门百名厅局长上门走访服务百家企业,听取企业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决具体问题。
实施“两个10万元”微企培育工程
在支持大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群体自主创业方面,将“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个人贷款比基础利率上浮3%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并简化手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对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的,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创业者合伙创办企业的,可按合伙人数每人不超过10万元计算,给予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担保贷款支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每年扶持200个以上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支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打造“云南人社众创网”平台
国务院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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