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情况的函
xx县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做法
为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市局通粮购产(2006)28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五月份上、中旬组织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
不走过场。为保证今年核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县局专门建立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局长具体抓,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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