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各类管理制度
××社区多功能活动厅管理制度
一、主要用于举办各类会议、讨论、报告会、群众文化活动教学排演、演出排炼、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等。免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二、多功能活动厅使用实行预约制,使用人员提前向社区综合文化站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用途,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灯光、音响、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注意防火、防盗和防非法操作,预防和杜绝火灾、被盗、骚乱闹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发生。
四、厅内各种设备应由社区文化活动室专人负责调试,禁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电脑、音响、灯光、摄影、乐器等设备。严禁私拉电线、乱拉插座、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五、多功能厅所有设备一律不外借,严禁私自使用、挪作他用。如有发现,管理者承担管理责任及物品损坏或遗失造成的所有责任。
六、每次开展活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开放。对手续不全和没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放。
七、场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壳等不文明行为,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八、使用单位开展活动,必须安排至少三名专职人员现场值班维持秩序和服务。文化站工作人员必须在现场负责管理。如果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则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九、开展活动时,如发现安全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启动应急程序,妥善处理。场地使用完毕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十、凡使用本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继续使用本室的资格,使用者若损坏室内设施设备,须原样修复或者照价赔偿。
××社区文化活动室免费开放须知
一、社区文化活动室面积社会群众免费开放。免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二、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免费借阅图书及在电子阅览室上网。
三、多功能活动和文化活动室实行预约制度,可举办各类会议、报告、讨论、群众文体活动教学排练、演出排练、器乐排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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