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分析报告
一、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
1.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
1.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
1.3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
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
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2.1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2.2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3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3.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日照分析计算要求
1.需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sun日照分析软件2.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2.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形窗户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户计算。
2.2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2.3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同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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